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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桃苑饭堂用餐报销业务办理的通知 顺职院财字〔2019〕55号

2019年07月04日 08:56  点击:[]

关于桃苑饭堂用餐报销业务办理的通知

各党(群)政管理机构、教学机构、科研机构、教辅机构、直属机构:

根据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误餐费及工作餐费管理办法》(顺职院发[2019]30号)、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及工作误餐管理办法》(顺职院发〔2014〕65号)、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及工作误餐管理办法》(顺职院办字〔2018〕10号)等制度的规定,财务处将停止所有原在桃苑饭堂用餐费用分摊的业务。按照新规定,该业务变更处理情况如下:

1.学校教职工陪同学校以外人员在桃苑饭堂用餐,必须提供相关通知、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误餐(含工作餐)审批表》、发票等资料,按照不高于学校教职工误餐费50元/人的标准,通过公务卡报销或转账支付方式办理报账业务。

2.在桃苑饭堂接待用餐,必须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或者相关审批件、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接待清单》、发票等资料,按照正餐120元/人、早餐30元/人以内的标准,通过公务卡报销或转账支付方式办理报账业务。

特此通知!

     财务处

  2019年7月2日

上一条:关于全面推行财务报销网上审批的通知 顺职院财字〔2019〕58号 下一条:关于正式启用财务网上报账系统的通知 顺职院财字〔2019〕52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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